一名网约车司机被害身亡,再次揭开滴滴的安全伤疤。
相较前两次“迟钝”的公关反应,常德滴滴司机深夜遇害后,滴滴的快速行动和高级别重视体现了一家互联网企业应有的责任感。
或许因为受害者的司机身份及男性性别,让公众少了些许被带入受害者的“共情”,加之“经验丰富”的滴滴“应对有方”的影响,相比去年“民意滔天”的集体指责,网络上一面倒的批判之声并未再现。在滴滴创始人兼CEO程维3月25日发布的事件相关的微博下方,网友评论三百多条,除了几条“偏激”言论,大部分回复中饱含着对滴滴的谅解,在各大新闻APP上,整个舆论倾向也相对缓和了很多。
滴滴总裁柳青3月25日深夜,带着高管前往湖南常德探望遇害者家属。在26日凌晨个人认证微博再一次发表对此事的重视,称“我们自己没有第一时间去探望家属,都是懊悔不已。”并在文末“恳请大家给我们(滴滴)机会改过自新”。滴滴公司两大支柱人物程维、柳青的相继表态,足见滴滴内部对此事的严肃。
但是,我们必须反思一个问题,滴滴上频现安全问题的根源究竟是什么?承认打车具备一定“危险”性这一事实后,我们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安全?从乘客到司机,“依赖”滴滴解决安全问题是一种“思维惰性”,打车从来都不是一件“万无一失”的安全事,无论乘客还是司机。
打车永远都是一件“危险事”
夹在2018年滴滴顺风车两起女性乘客被司机杀害,与2019年3月24日滴滴司机陈某被“乘客”杨某杀害之间,还有一起有关打车的杀人事件。3月15日谢某乘坐谷某出租车外出,犯罪嫌疑人谷某抢劫手机后,将后者推下河涌导致其死亡。无论网约车还是出租车,都存在安全隐患。
当我们重新审视打车这件事会发现,安全问题并不是滴滴之后才发生,一定意义上打车永远都是一件“危险事”。
我们先来看一则由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统计的2017年数据,根据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被告人为网约车司机且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实施犯罪的案件量有20件,传统出租车司机的案件量为170余件。2017年仅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案件就高达190余起,这还不包含统计数据之外的“黑车”情况。
虽然在案发比例上,网约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0.048,传统出租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0.627。(引述《中国新闻网》),出租车司机的案发率为网约车司机的13倍。可在事关生命安全的这件大事上,案发率只是数字统计,对于每个受害人而言,付出的都是生命的代价。
在我们探讨该追究“何人”责任,以及网约车和出租车谁更安全时,更应该被探讨的是如何避免成为下一个“受害人”。
本段开头提到的四起杀人事件非常典型,,其中四起(滴滴顺风车两起、传统出租车一起)被杀害的乘客是女性,并且都是单独出行。抛开性别歧视,女性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无论是打车,还是其他出行方式,都是社会危险分子的首要目标。今年2月期间,香港惩教署署长胡英明曾公布一则数据,2018年香港惩教院所在囚人口中男性占80%,女性占20%。男性犯罪率高发是全球性问题,这一原因,也导致在车内的狭小空间,独行女性成为被侵害的高危人群。
因此,女性一定切忌不要单独出行,如果非要外出,可寻求熟悉的朋友一同前行,或选择女性司机的网约车或出租车。要做到避免深夜独自外出,不给潜在的犯罪分子作案机会,才是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
同样以本段开头四个案件为例,在作案时间、地点上,打车“杀人”事件也有一定的规律可循。
5·6郑州空姐打车遇害案中,空姐李明珠受害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凌晨4时30分许,地点是郑州市西三环;20岁温州乐清女子乘滴滴顺风车被奸杀案,受害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14时50分许,作案地点淡溪镇杨林线山路(犯罪嫌疑人强行开到山路);广州谢某乘坐出租车遇害,案发时间是3月15日凌晨1时许,地点是谷某搭载谢某从广州市天河区至荔湾区海北村的路途中;滴滴司机陈某被“乘客”杨某杀害,案发时间为3月24日0时左右,地点为江南城区大湖路常南汽车总站附近。
首先,深夜是恶性事件的高发期,除非必要,单独外出的乘客应该避开这一时间段打车出行,无论是网约车还是传统出租车。其次,唯一白日发生的杀人案件,案发地点是山路,虽然是司机强行开往偏僻地点,乘客在单独外出时仍应尽量避免行程终点及路途中涉及到偏僻地域。避开恶性事件深夜这一高发时间段,以及尽量避免偏僻地点,都是提高自己出行安全性的办法。
而对于司机而言,作为服务方无法选择时间点和地点,可自制出租车惯用的防护栏措施,以及养成乘客下车后随时锁上车门的习惯,也能大大避免危害的发生。
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明白“意外”无处不在,做任何事都有危险的可能性。但掌握一些“危机高发”规律,可以一定程度上去避免意外发生的几率,人世无常,警惕之心应常有。
笔者强调个人主观能动性去避免出行安全问题,并不是为了给滴滴寻找“借口”。
因为,分析完被社会广泛关注的因打车而引起的死亡案件的细节,以及滴滴围绕安全问题做的相关调整措施来看,滴滴并不能避免“新”的杀人事件发生。三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都有强烈的反社会人格特征,以滴滴能调动的资源和对司机端尤其是乘客端的控制力,想要实现出行100%安全几无可能。
滴滴为何做不好“安全”这件大事?
2019年3月24日凌晨,滴滴网约车司机陈某被杀害后,滴滴平台的应对可圈可点。3月25日中午,滴滴就成立了应急处置小组,一面全力配合警方展开调查工作;另一面,派出工作人员,前往探望和慰问司机师傅家属,协助家属料理后续事宜并将提供援助。
同日晚上9点55分,滴滴创始人兼CEO程维在微博个人认证账号上发布微博,表示“万分悲愤”,并表示“竭尽所能提供帮助”。3月25日深夜,滴滴总裁柳青带高管前往湖南常德,探望遇害者陈师傅家属,随后前往灵堂吊唁。
从滴滴不逃避责任,并积极配合警方、主动对受害者慰问和帮助、以及公司CEO、总裁出面解决问题等措施来看,在善后工作上可以打个九十多分。
而且,正如滴滴出行企业认证微博在3月24日22:59分发布的“声明”中所言,(目前)平台内刑事案件的破案率为100%。相信作为互联网公司的滴滴,利用科技手段足以保证每次滴滴平台乘客出行的行程全程都有记录、可追溯,而这种记录和可追溯,将极大的提高破案率,相比传统出租车发生的刑事案件,滴滴平台网约车发生刑事案件,能够更快、更高几率的破案。
据燃财经一篇报道透露,一位滴滴员工告诉燃财经,程维现在亲自坐镇安全指挥部,甚至给公司高管定下“0死亡率”的KPI。
但是,天浩在整理完滴滴出行从去年开始的一系列措施里,仍然认为滴滴做不好“安全”这件大事。
(编辑:我爱故事小小网_铜陵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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