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这道难题怎么解?律师称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起诉
央广网北京5月12日消息(记者 梁爽)疫情影响下,企业面临巨大经营压力,原本的“金三银四”也失去了往年的热闹。就在许多毕业生、求职人员还在思考疫情之下如何实现就业“突围”时,一份当当网的招聘要求刺激了人们本就敏感的神经。 “年龄超过35岁不考虑、不看东北、河北、北京籍贯的人。”这是近日当当网在网络上广为流传的一条关于“高级运营经理”招聘信息的要求,严苛的年龄界限和让人难以理解的地域限制引发网友热议。律师称,如果当当网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则涉嫌违法。
网络流传当当网招聘启示截图。 5月11日,当当网对央广网记者回应称,此事只是网传,当当网从未发布过此类招聘信息。当当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搜索全网都没找到这张网传截图的来源,人力资源部正在调查此事,将依法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根据网络流传的招聘截图显示,这是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高级运营经理”岗位的招聘启示,内容包括职位月薪、技能要求、工作经验、学历要求等,其中引起争议的是“年龄超过35岁不考虑”以及其他项“不看东北、河北、北京籍贯的人”。 对此有网友直言很气愤,“不招这些地方的人,那也别在东北、河北、北京做生意啊。”就业歧视一直以来都是个敏感话题,但凡沾染上这一话题的公司,无不成为众矢之的,此次当当网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 虽然这次或是个“乌龙”事件,但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关于就业歧视的话题一直是人们关注重点。记者在某搜索引擎上输入“就业歧视”“招聘歧视”等关键字,有近10万条相关资讯推荐。 “对不起,我们不招三十岁的女性员工”“不要非985、211院校的毕业生”......记者搜索发现,网上关于就业歧视案例屡见不鲜。一直以来,一些用人单位设立严苛“门槛”成为很多求职者就业“拦路虎”。 长期以来,就业歧视的情况或多或少存在着。就业歧视这道难题该怎么解?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表示,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要平等对待求职者。尊重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不能存在就业歧视行为,否则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赵占领告诉记者,这里规定了四种就业歧视类型。除此之外,根据《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禁止的就业歧视情形更多,比如不得歧视残疾人,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等。此外,关于地域歧视,之前也曾有过司法案例,法院判决认定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的地域歧视行为违法。 有就业歧视,就有就业不公。而今年,对湖北籍劳动者的就业歧视问题在一些企业已经出现。一些针对湖北人的就业歧视现象时有发生,不少湖北人返工、求职时屡屡碰壁,个别企业甚至规定不能录用身份证号码以“42”开头的员工。 打着“健康”旗号就能拒绝录用?“法律对这种情形已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赵占领表示,为了保障公众健康,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遵守隔离相关规定,但是待身体康复后仍应允许其入职。根据《就业促进法》规定,即使求职者携带新冠病毒,也不能以此为由拒不录用。 毕业季就要来了。据教育部官网数据显示,2020届高校毕业生874万人,同比增加40万人,毕业生人数再创历史新高。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压力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就业形势复杂严峻。 政策加持,多策并举稳就业。2020年3月4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严密防范招聘陷阱等不法行为,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日前,教育部等6部门共同启动“百日冲刺”行动,从5月份到8月中旬,十大专项力促毕业生就业创业。 不仅是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贫困地区劳动力也是重点关注就业群体。国家统计局4月30日发布的《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农民工总量达2.9亿人。面对这些重点就业群体,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至关重要。 求职者如果遇到用人单位存在就业歧视行为,赵占领建议,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依法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我爱故事小小网_铜陵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